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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室照明的方法 [ 发表时间:07-25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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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居家生活的丰富多彩,所以对照明的要求已不仅仅限于功用性目的,而是逐步发展到兼有装饰作用。在我们装潢居室时,必须把这二者的作用统一考虑,进行全面设计。
照明设计简单地说就是合理配置光源,以及使照明与环境相统一。
照明光源现在一般有两种:一是白炽灯,二是荧光灯。其亮度以通常所说的瓦(W)来表示。而艺术性(灯具)主要来自造型的选择,以及各种照明所形成的效果。从照明特点上看有以下四种情况:
直接照明
这是一种传统的照明方式。这种照明往往功能作用大于装饰作用,目的明确。
间接照明
间接照明往往是把光线射到顶棚、墙面、或其他界面上,从而形成反射光后再投射到其它物体上的照明。这种光线一般较柔和,受光均匀,没有眩光。这种光线主要用于制造氛围,是常用的装饰照明方法。
半间接照明
这种照明多数用于居室的空间分割,和对装饰柜中艺术品的照明、墙壁艺术品的照明、化妆台的照明。这种照明光线具有明确的投射方向,突出需要强调的区域,其装饰作用往往大于功能作用。
均匀漫射照明
这是一种利用光源反射装置所产生的照明方法,通常用顶棚透光材料,形成均匀照明。这类反射装置还有织物、薄纸、细纱等,经过滤后的光线达到柔和的效果,因此没有硬光斑及反光,给人细腻柔和的感觉。均匀漫射照明常用于浴室、客厅、房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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